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不再新增OTC

发布时间:2019-04-19

    (首席记者叶龙杰)4月1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并作政策解读。国家医保局表示,现行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2017年版,包括2017年、2018年两次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在内,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588种。根据我国药品上市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医保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采用药品通用名进行表述,不涉及具体企业,同一通用名(含剂型)下,无论是哪个规格、哪个企业生产的品种,均纳入报销范围。本次目录调整,仍坚持按通用名管理,不针对具体企业。


  国家医保局表示,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的药品。有关基础数据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针对药品进行评审,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对于纳入谈判的品种,需要企业按要求报送材料。本次目录调整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以及急抢救用药等。

  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目录调整对谈判准入的方法做了进一步完善。对于那些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之后,由谈判专家与企业谈判形成双方认可的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后才可以纳入目录范围,以确保基金安全。

  国家医保局指出,对于调出的品种范围,比如药品监管部门已经撤销通用名下所有批准文号或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等将直接调出目录;其他一些药品的调出,均需要经过严格的专家评审程序。

  国家医保局表示,根据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医保用药的基本原则,一些药品不能纳入目录范围,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公共卫生用药,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等的药品。对于非处方药品(OTC),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